索引号: | 003065889/201807-00224 | 信息分类: | 公告 |
内容分类: | 信用信息 | 发文日期: | 2018/7/12 15:00:20 |
发布机构: | 市管局 | 生成日期: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农合) | ||
文号: | 关键词: |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凤台县左中静机插秧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7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违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凤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附件:2017农合.xls